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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要么爱,要么死]林川忆宫沫小说全文章节目录在线阅读

2018-09-29 15:01:00   编辑:风苍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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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要么爱,要么死》小说简介

主人公叫林川忆宫沫的小说叫做《要么爱,要么死》,它的作者是Minnie沫创作的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 那些不可触碰的记忆,即将被掀开时,周遭忽然炸裂开无数震耳发聩的欢呼尖叫。我在卡座里,醉醺醺地循着舞台上亮起的那束追光,望过去。看到纪河抱着吉他出现,一时间,竟有些分不清今夕何夕……七年前,因为慕寒和...

《要么爱,要么死》 Chapter1.青春替我抵过命第17章 气焰嚣张压群芳 免费试读

那些不可触碰的记忆,即将被掀开时,周遭忽然炸裂开无数震耳发聩的欢呼尖叫。

我在卡座里,醉醺醺地循着舞台上亮起的那束追光,望过去。

看到纪河抱着吉他出现,一时间,竟有些分不清今夕何夕……

七年前,因为慕寒和纪河在一起玩地下乐队,总邀请我去看演出。

起初,每次我都以无聊为由拒绝了。

毕竟,我的目标是逼慕寒辞职滚蛋。

可最后一次,我实在拗不过程雨霏喋喋不休的撒娇攻势,终于答应了去LiveHouse看慕寒演出。

于是,我就那么再次遇见了纪河。

那晚和今晚一样,所有灯光都汇聚在纪河一个人身上。

纪河指节纤长的漂亮手指,游刃有余地在琴弦上灵活舞动着,拨弄出混杂着剧烈痛苦和疯狂快意的华丽乐章,仿佛把整个世界渐次涂上了颜色,给所有亡灵重新附上了魂魄。

电光火石间,我们认出了彼此。

纪河蛊惑地朝我轻眨了一下左眼,我不屑地对纪河扮了个扒眼皮吐舌头的鬼脸。

接着,女主唱开嗓,全场沸腾。

纪河全程注视着我,虽然站在女主唱身后,却像在为我一个人演奏。

高高在上的遥远舞台,仿佛也因纪河而变得触手可及……

但,时光不能倒流。

今晚终究不是那晚。

已经混成当红炸子鸡的纪河,早被炫目的镭射闪灯迷了眼。

即使我坐在距离舞台最近的包厢,他也一次都没往这边看。

林川忆大概早料到了,纪河作为老板,酒吧开业一定会露面,但不好多说什么,只能伸手夺过我的酒杯,凑在我耳边劝我:“别喝了,回家吧。”

我迷迷糊糊推开林川忆,打着酒嗝,佯装生气地嘟嘴:“干嘛总撵我走?我都说了,要跟程总嗨到天亮。”

林川忆没办法地皱眉责备我:“你喝太多了。”

“我不喝了,跳舞去,行吧?”

深知林川忆最厌恶我的不听劝,我撂下酒杯,拉着程心瞳挤进舞池,气焰嚣张压群芳地开始了疯狂社会摇,成功吸引了众多蜂拥而上的小奶狗、大野狼。

在纪河声嘶力竭的自弹自唱中,程心瞳很快被一个和她贴面热舞的男人抱走了。

我出了一身汗,酒也醒了七八分,刚要回去歇会儿,突然有人拍了我肩膀一把。

回头看清那副与我有几分微妙神似的眉眼,我不禁哑然失笑。

这副眉眼的主人叫颜洛,不仅是当年纪河乐队的女主唱,更是纪河风流史里最为浓墨重彩的初恋。

纪河欠债、卖身、变渣男,几乎全是拜她所赐。

“我刚才还以为看错了,没想到真是你。怎么屈尊到这来了?”颜洛不怀好意地盯着我,嘴角轻扬,声音却足以穿透强劲的背景音乐。

想着纪河不肯成全林川忆,跟我办婚礼,而能来这家酒吧的人非富即贵,我索性赌气地大声说:“纪河是我老公,当然是他请我来的。”

颜洛故作讶异地咂舌:“啧,不对阿,纪河明明说晚上去我那。请你来?独守空房么?”

话说到这,纪河的表演刚好结束,舞池里的名流贵族都看热闹地瞅着我俩。

我匆匆瞥向舞台,见纪河视若无睹地退进后台,便捧场地说:“我批准的。反正他有需要,我满足不了。你胸大活好不粘人,随时睡完随时走,比几千块包夜的强多了。”

颜洛脸刷地绿了,迫于面子不好发作,只好破罐破摔地戳我另一处伤疤:“可我也贵多了。你还不知道吧?罹董也是我的入幕之宾。”

我顿时不敢置信地僵住了。

颜洛口中的罹董,是我生物遗传学上的父亲——罗亚传媒的董事长。

我一直知道我爸有怪癖,喜欢利用职权睡各种和我妈有点像的女人。

只是我从没想过,颜洛居然有一天会被纳入“像我妈”的行列。

短暂的惊愕过后,一股恶心,直冲胸臆。

“被我们家男人轮班骑,能让颜大歌后这么显摆,也算是我的荣幸。要不要我现在替我爸和我老公给你打点小费?”

我好气又好笑地蔑着颜洛,在人群如织的视线里,掏出钱包,正准备砸死她。

忽然,一双有力的手,抓住我的手腕,把我护在了身后。

我抬起头,看到眼前化成灰都认得的后脑勺,不由一惊。

居然是林川忆。

没等我叫他别多管闲事,他已经不遗余力地狠狠扇了颜洛两个大耳光:

“这巴掌是提醒你,出来卖就该遵守职业道德,不能随便透露客户身份。”

“这巴掌是教训你,哥的人,你惹不起。”

颜洛当场吓傻了,呆若木鸡。

我和周围的人也全傻了。

只有林川忆,依旧泰然自若,牵着我走出了挤满木头人的船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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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1.青春替我抵过命第16章 人生漫长,全靠健忘

其实除了林川忆,我曾经也是有过朋友的。

一切又要追溯回七年前,我遇见纪河那天。

我说过,因为我在国内惹了麻烦,才会被我爸送去东京。

很不凑巧,那个麻烦,导致我有点小毛病。我……晕血。

刚开始,我失手捅伤纪河,确实吓得双腿发软险些晕倒,但后来纪河撩得我心花怒放,我的注意力就转移了。

可再后来,纪河被救护车载走,我离开青木原树海以后,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小姑娘出现了,惊艳不绝地夸我:“你好高好漂亮,是混血儿吗?”

偏偏本公主是个不禁夸的人,立刻得意地娇躯一震,下意识地看向了那个小姑娘。

小姑娘和我对上视线,不等我说话,便一溜烟跑到我面前,大惊小怪地推着鼻梁上的眼镜,像在动物园看猴似地,围着我上蹿下跳,来回打量审视着我。

“你脸好小,只有巴掌那么大!美瞳和头发的颜色也好特别!你有一米七五吧?难道是伪娘吗?还是Coser?所以才浑身红油漆?”

她这番喋喋不休的吐槽,成功把我的视线重新拉回到了自己身上。

当我发现我的风衣、双手甚至大腿……全部血迹斑驳,记忆里不可触碰的潘多拉魔盒,瞬间也被拉开了。

犹如隔世的秘密被打翻,一些支离破碎的画面,顺着血渍钻进瞳孔,崩入脑海。

杂草丛生的废弃小操场,寒光凌厉的水果刀,刀柄上流淌着的粘稠血液,被染得鲜红的蓝白相间的校服,飞溅着喷了我满脸的灼热液体,短发少女满含热泪的稚嫩容颜……

焦躁接踵而至,占据了我的全部心神,细密的汗珠,迅速沁满额头。

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着,我再次抬眸望向小姑娘。

面前小姑娘紧张兮兮问我“没事吧”的表情,鬼使神差和兀自浮现出的另一张面孔,交错重叠在了一起。

我颤巍巍地伸出手,想让她别哭。

然而手还没碰到她的脸,就和身体一起重重摔在了地上。

最后连视线都被密不透风的黑暗,渐次包裹了起来。

幸好那个凭空出现的小姑娘不算太笨,及时把我送去了医院。

虽然我苏醒的时候,她又凭空消失了,但我没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。

毕竟,人生漫长,全靠健忘。

在本栖湖畔和纪河的艳遇,很快取代了这段插曲。

离开医院后的一整晚,我都不停梦到纪河。

当时那个非主流的年代,纪河覆满霜雪般的银白发丝,毫无违和感,加上他长得好看,简直活脱脱是漫画里走出来的花美男。

明明我很怕自己红杏出墙背叛林川忆,没敢细看纪河,可梦中,却连初见时遗漏的细节,都深深镌刻在记忆深处。

他高窄的鼻梁上若有似无的小黑痣,颈间挂着的南京锁,左手腕炫目的朋克手环,跟我接触时的呼吸和体温……我竟统统记得一清二楚。

翌日清晨,我这番年少春衫薄的美梦,是被一遍遍不厌其烦呱噪作响的手机**打断的。

因为出国那会儿,林川忆跟我约好了,每天互道早午晚安。

所以,我眼睛都没舍得睁,懒懒散散地摸索着接起电话,张嘴就说:“早安,今儿我说的又比你快吧?”

结果电话那边却传出了一道略显沙哑的陌生男声:“抱歉,罹小姐,我不知道您在等电话。我是罹董找的新司机,已经到楼下了。”

没错,当年我爸为了避免我再生事端,打着给我雇司机的旗号,想找人监视我。

初到东京那半个月,我成功发挥我的小公主脾气,顺利逼走了三个司机。

第四个,叫慕寒,不仅是纪河的发小,而且还跟纪河在一起玩地下乐队。

我后来会跟纪河牵扯不清,他绝对功不可没。

可惜,彼时的我,完全无从得知慕寒和纪河的关系,自然也无法预见我被纪河伤到体无完肤的结局。

那天见到倚在金色劳斯莱斯旁边抽烟的年轻司机,我居然出奇的满意。

简直太酷了。

乌黑光泽的一头长发,低低地在颈后扎成马尾,墨镜和鼻环让他看上去像是自带闪光效果。

不过,虽然他很酷,但对于被监视,我终归是抵触的。

于是,初次见面,我对慕寒打招呼的方式,就是幼稚地拽着他的马尾辫,给他起外号:“面瘫小马尾。”

和前几任司机一样,慕寒没跟我一般见识,直接拉开车门,把早餐递给我:“罹小姐,您快迟到了。”

听见那个让我心生厌恶的称呼,我发力,紧紧扯着慕寒的马尾辫,纠正他:“不要叫我罹小姐。”

慕寒并不吃痛,也没像其他司机那样跟我道歉,只淡淡地说:“可是您姓罹阿。”

从小就没被我爸管过,差不多跟孤儿没什么区别的我,莫名有点被激怒了:“你才姓罹,你全家都姓罹。”

慕寒还是没有摆出其他司机讨好的低姿态,只是理直气壮地摊手道:“我全家都姓慕。”

“谁管你姓什么?”我真被打败了,死死揪着他的小马尾,几乎是在威胁:“记住,我姓宫。你要么叫我宫小姐,要么叫我公主殿下。”

慕寒失笑:“难道您有皇室血统?”

我松开慕寒的马尾辫,不屑地叉着腰白了他一眼:“我没皇室血统,有皇室灵魂,不行吗?”

显然没空听我科普皇室灵魂,慕寒面无表情地再次提醒我:“宫小姐,您再不上车,真的会迟到。如果罹董知道您天天迟到,不仅我要扣工资,您也要扣零用钱。”

他是第一个敢搬出我爸压我的司机。

觉得他脑子还算够用,我没再继续发难,乖乖上了车,专心听着耳机里的Nirvana的摇滚乐,吃着草莓蛋糕,含混地哼着小曲,继续琢磨如何逼慕寒辞职滚蛋。

然而,刚过第一个路口的红绿灯,我突然迎来了猛的一个急刹车。

前方一个和我穿着同校制服的小姑娘,在整座城市遮天蔽日的樱色晨光中,晃晃悠悠栽倒了下去。

以为是碰瓷儿,我原本叫慕寒下车给钱打发掉她。

结果,慕寒拿钱下车,跟那姑娘聊了几句,居然把她扶上车,跟我说:“我们没撞到她,她只是低血糖犯了。”

我刚想说,她低血糖关我屁事。

低血糖姑娘忽然虚弱地惊叫了一声:“你、你、你……不是昨天那个‘伪娘’吗?”

听到熟悉的娃娃音,我终于看了低血糖姑娘一眼。

好巧不巧,她就是昨晚那个花痴少女,而且正拿一双怯生生的凤眼,直勾勾盯着我无比优秀的平坦胸部。

“对、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
低血糖花痴多半察觉到了我眼底散发的杀气,收回不礼貌的视线,连连道歉,最后居然指着胸前的校徽,莫名其妙做起了自我介绍。

然后,我知道了,她是和我同校的华人交换生,也姓程,叫程雨霏。

再然后,她就死皮赖脸地成为了我在东京的第一个朋友。

可说实话,朋友这东西,有还不如没有。

当初害我晕血的罪魁祸首、民政局门口的孕妇,不全都是我亲爱的“朋友”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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